噪音科技執法是什麼?哪些地點有噪音科技執法?一篇搞懂!
隨著都市的快速發展,因為汽機車行駛而造成的噪音污染也日益嚴重。為了有效控管噪音污染的問題,「噪音科技執法」制度也隨之而誕生。本文將為大家簡介噪音科技執法的原理、可能會遇到噪音科技執法的地點、以及被開罰後若不服科技執法的判定,該如何辦理申訴流程,快跟我們一起來了解噪音科技執法相關的知識吧!
現代社會中,使用機車或汽車代步的駕駛人越來越多,但與之同時,駕駛人們也會經常面臨交通違規罰單的問題,尤其是近年來,逐漸有許多民眾開始主動對違規的駕駛行為進行檢舉,舉凡:違規停車、超速、怠速時使用手機⋯⋯等等行為,即使沒有遇到交通警察攔查或科技執法,也仍然有可能因為民眾的檢舉而吃上罰單。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民眾檢舉罰單都是合理的,身為駕駛人,如果能充分了解民眾檢舉罰單的申訴技巧,就能夠更好地保障自身的權益。
本文將為各位駕駛人簡介收到民眾檢舉的烏龍罰單時該如何進行申訴、以及申訴時可以使用的小技巧,幫助駕駛人們有效維護自己的權利!
隨著網路的發達,如今的罰單申訴流程不一定要親自至案發地的交通裁決所辦理,透過監理服務網的「交通違規申訴平台」就可以線上辦理罰單申訴的手續了!
至於詳細的辦理流程,可以參考以下文章:
延伸閱讀:線上就可辦!交通罰單申訴流程一次搞懂!
在處理民眾檢舉罰單申訴的流程中,最重要的莫過於申訴書(陳訴書)的撰寫了,因為這是最直接向主管機關說明為何這個開立罰單的行政處分不合理的關鍵,以下也幫大家整理了一些容易被民眾檢舉的交通違規行為及相關的申訴書撰寫技巧: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第2項第3款,如果駕駛人「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可處新台幣900-1800元罰鍰,其中就包含汽車在紅燈「後」跨越機車停等區的情形,如果民眾檢舉的畫面只有「號誌從黃轉紅時」且汽車前輪也「尚未進入機車停等區」,則依規定只需接受勸導,而不適用道交條例的罰則。
同上,如果檢舉的內容為汽車或機車在紅燈「後」跨越「停止線」,則檢舉的畫面也需要包含「號誌由黃轉紅時」,汽車或機車的前輪「已經超越停止線」的影像,才能夠根據道交條例開立罰單,因此,駕駛人們在收到民眾檢舉罰單時,也可以多加留意檢附的影像資料是否真的足以構成開立交通罰單的要件!
根據道交條例第五十五條第一項第一款,如果汽車駕駛「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時停車」,可處新台幣300-600元罰鍰,其中在「人行道」及「行人穿越道」違規臨停的情況,是可以開放民眾進行檢舉的。
不過,根據警政署發布的《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施以勸導審核認定原則》,如果檢舉者提供的影像資料時間長度不足(臨停時間短於3分鐘),且無法判定車輛是否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的明確事實,就應當以勸導代替開罰。
駕駛人們在收到民眾檢舉罰單時,不妨多多留意相關的法規規定,可以有效地避免被開立烏龍罰單的機會,也可以多加利用「罰單申訴.com」的服務協助判定是否有提出罰單申訴的空間,還可以由AI智慧生成申訴書,讓罰單申訴的流程更加簡便且無痛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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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都市的快速發展,因為汽機車行駛而造成的噪音污染也日益嚴重。為了有效控管噪音污染的問題,「噪音科技執法」制度也隨之而誕生。本文將為大家簡介噪音科技執法的原理、可能會遇到噪音科技執法的地點、以及被開罰後若不服科技執法的判定,該如何辦理申訴流程,快跟我們一起來了解噪音科技執法相關的知識吧!
無論駕駛汽車或機車,在轉彎前打方向燈示意都是基本須遵守的交通規則,目的在於確保其他車輛能夠清楚預知轉彎車輛的動向,如果在駕駛汽、機車時未打方向燈,不但會大大增加交通事故的風險,違反規則的駕駛人還會面臨罰款與違規記點的處分,故駕駛人一定要謹慎以對,在轉彎前確實打方向燈示意,才能降低交通事故與收到違規罰單處分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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